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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大家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2-04-15 23:31:24      阅读量:50次     

作者:谭智心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重点讲了保障粮食安全问题。他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

  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和饲料、工业用粮增加,粮食消费呈现刚性增长态势,而水土资源、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制约因素使得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疫情反复、中美关系、国际粮食供应链不稳定等因素增多,又给粮食贸易与国际合作带来深刻影响,利用国际市场调节的风险和难度也在加大。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国内保障粮食自给,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从实现路径上看,需从提升拓展土地产出能力、深入挖掘粮食科技创新潜力、强化粮食生产政策保障等多个方面来提升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首先,要切实提升拓展土地产出能力,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高产出、超负荷利用,加之化肥农药过量使用,耕地资源面临数量减少与质量下降双重压力。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我国现有耕地面积19.18亿亩,较二调下降1.13亿亩,半数省份耕地保有量突破红线。耕地养分失衡,基础地力贡献率仅为50%左右,比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因此,在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础上,要加大力度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水资源调剂和土壤改造,提升现有中低产田质量。此外,要实行盐碱地、干旱区土地改造工程,拓展粮食生产资源边界。我国有盐碱荒地5亿多亩,其中约2亿亩具备开发潜力。要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分类建设集中连片耕地。

  其次,要实施科技增产行动计划,发挥“藏粮于技”战略潜力。我国粮食单产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小差距,2021年稻谷、小麦、玉米平均单产约为474公斤、387公斤和419公斤,分别是单产排在前10位国家平均水平的86.3%、87.0%和60.7%。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实现粮食单产提升。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开展高产、耐盐耐碱、耐旱耐寒等品种和种植模式攻关。加快生物技术(特别是育种技术)、数字技术和装备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实施粮食生产农机装备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围绕双季水稻机械化育秧移栽、南方丘陵山区玉米机种机收、冬小麦节水灌溉、马铃薯机种机收、夏大豆免耕播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适宜稻区再生稻、西北旱作农业和高原青稞生产机械化,进行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发和推广应用。

  粮食安全具有公共物品属性,要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我国种粮生产成本高、收益低问题较为突出,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存在隐忧。因此,我国粮食生产保障机制需进一步提档升级,实现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同步。一是要稳定并优化种粮收入补贴政策。兼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适应WTO规则,加大主产区粮食降本增效支持力度,调整完善并常态化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探索实施种粮农民综合收入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要强化粮食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研究设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专项用于粮食生产科研投入、粮食价格风险保障、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农民粮食贷款提供融资增信等,巩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成果;增加信贷支持力度,通过信贷产品创新、利率优惠等措施,引导粮食生产主体采取更有效率、更加绿色的生产方式,提高粮食综合产能;推进种粮保险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中西部主产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拓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范围。三是要尽快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将实践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综合产能的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定化,完善配套法律法规,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成为法律规范与公民自觉。四是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经济账和政治账都要算,眼前账和长远账都要管,确保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谭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