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及市领导指示精神,我们草拟了《关于2022-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一、《政策意见》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的实施意见》(武发〔2021〕1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近些年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形成较完善的可预期的财政资金政策支撑体系。
二、《政策意见》起草过程
征求了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的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和细化了每个政策的建设目标、区域布局、补贴标准等内容。
三、《政策意见》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全文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支持领域、支持政策和扶持内容、保障措施等,共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35个,其中原有政策19个、修订完善政策9个、新增政策7个。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财力,聚焦重点,完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政策体系,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综合实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围绕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突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遵从市委、市人民政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聚焦精致农业、粮食安全、乡村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等板块。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不断完善和深化支农专项资金改革,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发展精致农业四大产业链、粮食安全、乡村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板块,重点发力、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迈向更高水平。
(四)支持政策和扶持内容
《政策意见》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主要有5类。
第一类是精致农业。主要包括现代种业产业链、“菜篮子”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农科创产业链等。
第二类是粮食安全。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粮食生产任务区的奖补、油菜秋冬轮作示范项目的补贴等。
第三类是农业主体培育及服务。主要包括经营主体培育、农机推广、农业生态保护、金融扶持等。
第四类是乡村建设。对符合保留型、整村集并型美丽乡村建设条件的村湾分别给予奖补。
第五类是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对获得市级创建资格的都市田园综合体市级按年度考核结果,分级分档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用于农业农村财政支出逐年提高,使之与农业农村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完善资金使用方式。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根据每年年度任务,下达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行差别化管理;三是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监管。充分发挥区级支农资金就地就近监管作用;五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财政支农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将绩效管理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把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存续的重要依据;六是推进项目库建立。推进农业项目提前谋划、入库储备、排序优化等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与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项目库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具备科学性、可执行性。